本报讯 首席记者徐小勇 实习生刘虹摄影报道:“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作为我省60件民生工程之一的法律援助工作格言,已越来越被广大群众知晓。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在刚刚过去的上半年,全省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69件,受援人总数达8900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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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3岁女童成全省最小受援人
这是一段不幸的经历。九江市浔阳区王某夫妇3岁大的女儿晶晶(化名),本应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快乐成长,如今却因截瘫辗转于全国各大医院。
2008年1月7日16时许,晶晶入托的幼儿园,开始送学生回家。当接送车行至市区柴桑大市场五金城内,在家长未到达接送点时,司机却让晶晶独自下车,随即发动起步,将从车前经过的孩子撞伤。之后,晶晶辗转各地治疗,最终确诊为胸髓损伤并截瘫。2008年1月26日九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幼儿园负责人应某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应某仅支付了医疗费,其余费用未予赔付,且将名下的商住房转移到他人名下,无奈王某夫妻只得求助于九江市法援中心。经中心两名律师朱燕和刘臖长达半年的取证和出庭起诉,今年1月,当事人终于拿到了一审判决书,该判决认定了幼女晶晶一级伤残,同时认定应某负全部责任,并判决应某承担各项经济损失57万余元。
此案的判决数额是九江中心历年来索赔案的最高数额,晶晶也成为全省最小的受援人。
农民工讨薪无果 法律援助70天要回15万
晶晶只是今年上半年接受法援的8900人中的一员,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69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5830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64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4732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009年1月8日,安远县高云山矿业有限公司22名于都籍、2名安远籍.的农民工在高云山矿业有限公司做了1年的工,却拿不到工资,奔走讨薪一个多月无果,便集体来到安远县信访办上访,县信访办将此事件转至安远县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指派律师黄红梅承办此案,3月18日,24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的15万元工资。
多部门协作 向基层延伸构建“大法援”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省司法厅法援处副处长史方明介绍,省司法厅已着手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据悉,省司法厅要求整合好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组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同时,法援机构加大与公、检、法、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形成“大法援”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