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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标准出炉 8.3元/天/终端(包房)

  • http://news.jx163.com 发布时间:2008-08-07 来源: 点击: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公布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6日,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江西联络站了解到,江西的收费标准为8.3元/天/终端(包房),与邻近省份安徽的收费价格一样,比湖北略低。上海的收费最高,为11.1元/天/终端(包房)。

        据了解,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在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封顶的标准基础上,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

        同时,为了更好地鼓励卡拉OK经营者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已经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的上限标准缴纳版权使用费。(实习生张梅芳、记者方维芳)


  • 作者: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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